
新湖南客户端11月8日讯(通讯员 蒋文智)11月5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到芦洪市镇祥和村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案件,为当地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据了解,被告人易某某于2020年11月3日,持多年前自己在集市上购买的一支鸟铳,在芦洪市镇溪源村打鸟时被附近的村民发现。2020年11月5日,东安县公安局芦洪市镇派出所民警依法查获该支鸟铳及火药铁砂。因被告人易某某已八十多岁,不方便行动,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考虑被告人的特殊情况,当即决定本案进行巡回审判,为被告人减轻诉累。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以案释法,向当地村民解读了关于非法持有枪支罪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使当地村民对非法持有枪支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有了更进一步认识,切实提升了村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责编:庾先文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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